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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作息时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3-31 17:18:44   浏览次数:
1310

公司各部门:

按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,现将公司部门上班作息时间通知如下:

、作息时间:

上午8:00—11:30 ;下午14:30—17:30

二、考勤要求:

1、出勤采用人脸识别机考勤,分上午(上班、下班)和下午(上班、下班)共四次;

考勤时间段上午7:30-8:15、11:15-12:15,下午14:00-14:45、17:15-18:15;

2、请各部门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作息时间,上班时间迟到不得超过15分钟,下班时间不得早退15分钟,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考勤的,视为迟到和早退处理;

3、每月迟到和早退共计四次者,给予批评教育,超过六次以上者,扣发当月满勤奖,并限期改正;

4、各部门分管经理及总工请事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,部门负责人请事假四天以内由本部门分管经理批准;部门其它人员请事假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,并汇报分管经理,天以上四天以内事假由本部门分管经理批准。原则上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四天,当月有效,超过四天的从工资中扣除本月满勤奖500元,并对超出的天数扣除双倍工资。如家庭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请事假,必须本人书面申请,经导批准后酌情处理;

5、工程招投标或施工中项目检查,若需公司各部门上班的建造师及相关人员(五大员)到场,经营部负责人或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提前通知建造师及相关人员(五大员)本人,然后由其按照办公室事假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不作事假,视同公差,但不报销差旅费及出差补助;

6、所有出勤人员每天事假、病假及出差情况,实行当天公示,以便月底考勤统计和相互监督;

本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司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3月31日

 

来源:本站   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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